| 机构名称: | 慈溪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 | 领导: | 主任:洪嘉祥 | | 常务副主任:薛维海 副主任: 夏利祥 卢建中 陈寿旦 | | 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 | 邮编: | 315336 | | 电话: | 63071002 | | 传真: | 63071000 | | 网站地址: | http://cepz.ningbo.gov.cn | | 职责: | 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所辖区域范围内行使相关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社会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的贯彻实施,制订、发布区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受宁波市规划局及慈溪市规划局委托,编制区域内的总体规划、分区详规和重要的专业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按审批权限,审批、审核投资项目;负责组织招商引资工作。 (五)参与编制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规划;依法管理区域内土地储备、整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工作。 (六)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方案与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建审核、招标投标、发证、质量监督、工程档案以及有关房地产管理;负责建筑工程造价和建筑施工、安装、勘测设计和房地产开发单位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区域内的对外经贸、财政、国有资产、科技、统计、物价、外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受委托对区域内的行政村行使相关社会和行政管理职能。 (九)检查、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协调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部门(单位)的工作。 (十)指导区域内各类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十一)负责和指导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慈溪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