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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领导: 主任:虞银花
副主任:王宏祥 张坤华 褚银良 方锡彪 诸国平
地址: 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
邮编: 315000
电话: 0574-87191003
传真: 0574-87191017
网站地址: http://jianw.ningbo.gov.cn
职责: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村镇、风景名胜区规划职能交给市规划局。
  2.将城市管理监察有关职能交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将地质矿产资源的管理职能交给市国土资源局。
  (二)划入的职能
  1.原市市政公用局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内河、环卫)的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市场监察的职能,划入市建设委员会。
  2.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委托,承担组织房地产项目扩初会审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建设行业业务培训、考核和科技成果评审及建设工程的考核、评选等具体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或有关行业协会承担。
  2.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的审查、登记、变更等事务性工作,交由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建设行政与房产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房产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制订年度城市建设资金计划;指导城市建设投融资和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四自”工程收费管理和房改资金管理。
  (四)组织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用地指标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城建工程项目的方案制定、选址定点、非重点项目扩初会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建制镇开发建设。
  (六)负责全市建筑、勘察设计、室内外装修装饰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和风险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含室内外装修装饰)、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内河、环卫)建设企业,以及与上述行业相关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制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创新与推广;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制订地方建设工程标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房地产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论证、扩初会审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预售许可证;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和房屋维修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
  (九)负责制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审核和廉租房管理;负责全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和市区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私房的房政管理;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和核发拆迁许可证等工作;负责房产转让、抵押、租赁和维修装修管理。
  (十)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建设信息的开发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建设市场监察、住宅装修监察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各专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和群团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协助委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拟订建委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机关文电、档案、安全、财务、保密、后勤与接待服务等工作;
    4.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5.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6.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7191003

    组织人事处
    1.负责委管干部的考核、考察和任免工作;
    2.负责公务员考核与管理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培养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城建建工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
    6.指导委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7.负责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联系电话:87191045

    宣传教育处
    1.指导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3.指导本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考评工作;
    5.组织协调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战、侨务和对台等工作。
    联系电话:87191046

    计划财务处
    1.负责编制建设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2.负责制订城市建设资金的年度计划;
    3.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调度、平衡和决算审查工作;
    4.负责城建工程项目利用外资和内部审计工作;
    5.指导建设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6.负责城建统计工作;
    7.指导委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8.指导“四自”工程收费和房改资金管理。
    联系电话:87191037

    城镇建设处
    1.负责编制城建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
    2.负责城建项目报批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建项目方案论证、征地拆迁、概念图、施工图设计工作;
    4.组织城建项目造价审查、招标投标、质量监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作;
    5.指导全市建制镇开发建设。
    联系电话:87191034

    建设市场处
    1.草拟建设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指导和规范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准入及管理工作;
    3.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含室内外装修装饰)企业、市政工程建设企业、建设监理、检测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4.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
    联系电话:87191023

    房地产开发处
    1.草拟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负责制订房地产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论证、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
    联系电话:87191039

    房产交易与权籍处
    1.草拟房产房政、权属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私房落实政策、特殊用房的调产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
    4.指导房产评估、抵押、租赁、交易工作;
    5.负责市区住房解困和廉租房管理工作;
    6.指导全市城镇房屋产权及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7191303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1.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公房出售、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公积金收缴及使用等
      管理工作;
    3.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咨询和信访工作;
    4.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
    联系电话:87191305

    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处
    1.负责拟订建筑行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
    2.草拟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参与或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4.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
    6.负责拟定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联系电话:87191027

    房屋综合管理处
    1.协助委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拟订建委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机关文电、档案、安全、财务、保密、后勤与接待服务等工作;
    4.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5.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6.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7191297

    科技信息处
    1.负责拟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的开发研究与转化推广;
    3.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4.参与建设工程重大项目的可行性技术论证、会审等工作;
    5.承办建筑工程重大技术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
    6.负责建设系统信息开发和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7191030

    政策法规处主
    1.制定建设立法规划和计划建议,组织草拟建设行政(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
    2.负责房屋拆迁法规的实施、调解和裁决;
    3.负责拆迁许可证和拆房单位资格审核;
    4.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5.指导全市建设市场监察和住宅装修监察执法工作;
    6.负责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受理来信、来访工作。
    联系电话:87191020

    监察室
    1、负责对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等工作;
    2、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3、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委托,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牵头协调、检查指导等。
    联系电话:87191049

    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87191012

    建委驻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185518  8718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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