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机构>市政府部门
回引导页 | 个性化定制 | 网站地图
机构名称: 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领导: 主任:黄惠芬
副主任:胡望真 王文标 许裕良
地址: 宁波市国医街12号
邮编: 315000
电话: 0574-87189600
传真: 0574-87189577
网站地址: http://gzw.ningbo.gov.cn
职责:   一、划入的职能
  (一)原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
  (二)市委有关部门承担的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领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能。
  (三)市财政局承担的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职能。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拟定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水平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委托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
  (四)负责审查所监管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审查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审查所监管企业重大投入项目,跟踪监测投资效果;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绩效考评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参与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政策制定和方案审定,对国有企业工资总体水平进行监测。
  (六)根据市委的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财务总监;负责监事会或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参与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年度预算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实施,负责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并按规定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使用。
  (九)负责国有产权变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制度,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审计评定、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清算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
    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安全、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责任人:吕益军,联系电话:87189600。

    政治处
    根据法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工作,提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任免、交流、奖惩的意见和建议;考察推荐监事及财务总监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务及人事工作。
    责任人:于波,联系电话:87189622。

    政策法规处
    研究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有关法律事务;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起草委机关的重要文稿,审核委机关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责任人:王少青,联系电话:87189656。

    企业改革与发展处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研究提出我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方案,审查所监管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审查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审查所监管企业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跟踪监测投资效果。
    责任人:胡一挺,联系电话:87189678。

    产权管理处
    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负责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审核国有资本金变动、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国有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年度预算编制,负责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并纳入财政专户统一储存,并按规定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使用。
    责任人:刘伟坚,联系电话:87189696。

    统评考核处
    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分析等工作,建立全市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拟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绩效考评体系,并组织落实;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意见;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参与所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政策制定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审定,监测国有企业工资总体水平。
    责任人:葛定伟,联系电话:87189522。

    企业审计处(监事会工作处)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和财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查处;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研究制定监事会的规章制度,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人:史庭军,联系电话:87189511。

    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委及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本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核实、调查本委处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组织协调本委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委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本委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纪亚素,联系电话:87189538

E-MAIL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1999-2007 Ningbo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5.5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浙ICP备05000010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