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 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安全、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责任人:吕益军,联系电话:87189600。
政治处 根据法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工作,提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任免、交流、奖惩的意见和建议;考察推荐监事及财务总监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务及人事工作。 责任人:于波,联系电话:87189622。
政策法规处 研究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有关法律事务;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起草委机关的重要文稿,审核委机关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责任人:王少青,联系电话:87189656。
企业改革与发展处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研究提出我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方案,审查所监管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审查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审查所监管企业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跟踪监测投资效果。 责任人:胡一挺,联系电话:87189678。
产权管理处 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负责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审核国有资本金变动、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国有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年度预算编制,负责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并纳入财政专户统一储存,并按规定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使用。 责任人:刘伟坚,联系电话:87189696。
统评考核处 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分析等工作,建立全市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拟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绩效考评体系,并组织落实;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意见;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参与所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政策制定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审定,监测国有企业工资总体水平。 责任人:葛定伟,联系电话:87189522。
企业审计处(监事会工作处)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和财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查处;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研究制定监事会的规章制度,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人:史庭军,联系电话:87189511。
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委及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本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核实、调查本委处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组织协调本委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委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本委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纪亚素,联系电话:87189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