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书处(宣传处)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秘书、信息、会议、财务、保密、保卫等工作;管理文书档案资料;起草台办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对台工作干部的培训;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对台宣传工作;负责对重大涉台新闻稿件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群众进行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形势的宣传教育;负责台湾记者来甬采访的接待管理,指导甬台新闻交流;承担机关政治教育工作。
(二)经济处 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科技合作工作,研究、草拟我市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对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吸收台商投资的工作(包括招商、洽谈等有关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台资大项目,并协助做好台资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协调并参与台资企业和涉台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负责收集对台经济信息和全市台资项目情况的统计;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工作。
(三)联络交流处 负责对台上层人士的联络和接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市台联会工作;负责审报和管理甬台两地经贸、文化、教育、学术、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我市涉台交流交往衍生问题和涉台突发事件;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甬台胞的接待管理工作和台胞捐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