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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宁波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领导: 主任:何一江
副主任:江长荣
地址: 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邮编: 315010
电话: 0574-56128017
传真: 0574-56128018
网站地址: http://tb.ningbo.gov.cn/
职责:   一、职能调整
  增加联系和指导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的工作职能。取消对台资企业的认定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台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研究台湾形势、两岸关系发展动向,结合我市对台工作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地方性涉台法规和有关规定;指导各县(市)区台办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以及甬台两地文化、学术、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并参与处理在我市发生的台商投诉案。   
  (四)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管理来甬的台湾记者采访活动。   
  (五)做好对台湾上层人士的联络和接待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来甬台胞(包括台湾渔民)的接待、管理工作;处理在我市发生的重大涉台事件。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台办设3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宣传处)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秘书、信息、会议、财务、信访、保密、安全等工作;管理文书档案资料;起草台办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对台工作干部的培训;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对台宣传工作;负责对重大涉台新闻稿件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群众进行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形势的宣传教育;负责台湾记者来甬采访的接待管理,指导甬台新闻交流;承担机关政治教育工作。
  (二)经济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科技合作工作,研究、草拟我市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对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吸收台商投资的工作(包括招商、洽谈等有关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台资大项目,并协助做好台资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协调并参与台资企业和涉台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负责收集对台经济信息和全市台资项目情况的统计;联系、指导台资企业协会工作。
  (三)联络交流处负责对台上层人士的联络和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审报和管理甬台两地经贸、文化、教育、学术、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交往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全市涉台交流交往衍生问题和涉台突发事件;指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甬台胞的接待管理工作和台胞捐赠工作;联系、指导市台联会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台办行政编制1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4名。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宣传处)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秘书、信息、会议、财务、保密、保卫等工作;管理文书档案资料;起草台办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对台工作干部的培训;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对台宣传工作;负责对重大涉台新闻稿件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群众进行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形势的宣传教育;负责台湾记者来甬采访的接待管理,指导甬台新闻交流;承担机关政治教育工作。 

(二)经济处 
    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科技合作工作,研究、草拟我市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对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吸收台商投资的工作(包括招商、洽谈等有关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台资大项目,并协助做好台资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协调并参与台资企业和涉台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负责收集对台经济信息和全市台资项目情况的统计;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工作。 

    (三)联络交流处 
    负责对台上层人士的联络和接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市台联会工作;负责审报和管理甬台两地经贸、文化、教育、学术、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我市涉台交流交往衍生问题和涉台突发事件;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甬台胞的接待管理工作和台胞捐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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