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机构>市政府部门
回引导页 | 个性化定制 | 网站地图
机构名称: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领导: 局长:吕东裕
副局长:余海大 吕国湘 丁锦 朱德人 林坚 陈红萍
地址: 宁波市长春路40号
邮编: 315010
电话: 0574-87324615
传真: 0574-87309150
网站地址: http://gsj.ningbo.gov.cn
职责: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交给市经济委员会承担。
  (二)新增的职能
  对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三)转变的职能
  1.市场建设职能转由市场建设服务机构承担;
  2.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职能转由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和展销会。
  (七)依法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管理,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商标印制行为,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九)依法对各类广告进行审批、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管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和管理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指导相关的各类协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和协调各处(室)的调研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督查、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宣传、统计、信访、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贯彻落实组织贯彻落实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承担局机关装备、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设(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指导工商学会、信息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87328688-6705

    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以及县(市)、区分局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调配和管理;指导本系统的干部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分局及其直属所、队基层建设;负责评比和表彰先进及评残抚恤的申报工作;承担市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及县(市)、区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督促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87328688-6901

    法规处
    组织草拟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和复议;组织、指导、协调、参与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87328688-6010

    企业注册处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县(市)、区分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情况的统计。
    联系电话:87185523

    企业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组织实施和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年检、验照工作;研究制订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分局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87328688-6505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来华经营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发证照,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上述企业登记注册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年检工作 。
    联系电话:87328688-6507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依法对各类市场实行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工作;负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展销会;依法对经济合同进行行政监督管理;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合同鉴证工作;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负责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87328688-6606

    信息办(企业信用信息中心)
    组织、管理、协调、实施系统内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辖区内通过网络进行的经营行为;负责系统网络的统一管理、维护工作;收集、汇总、管理系统网络的数据、资格等有关信息。
    联系电话:87328688-6008

    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管理商标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假冒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管商标使用许可及商标印制工作;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指导企业注册商标;依法审批、监督管理各类广告市场主体准入、广告设置、发布经营活动;组织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组织广告资质人员和审查人员的培训;指导广告监测中心和广告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87328688-6610

    经济检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主要责任描述;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无照经营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经济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指导、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指导"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办案经费、罚没款管理和办案装备工作。
    联系电话:87328688-6116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受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争议,有效减少消费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为消费者提供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咨询等服务。
    联系电话:87328688


    
   

 

E-MAIL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1999-2007 Ningbo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5.5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浙ICP备05000010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