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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领导: 局长:柴 英
副局长:邹大鸣 孟建耀 舒月明 郦宝夫 王水维
地址: 宁波市解放北路148号
邮编: 315010
电话: (0574) 87189109、(0574) 87189110
传真: 0574-87366006
网站地址: wgxwcbj.ningbo.gov.cn
职责: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的发展规划。
  (二)指导和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负责监督财政核拨的艺术创作经费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戏曲基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市级专业剧团建设。   
  (三)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活动和群艺馆、文化馆事业,指导、协调社会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少儿文化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指导、协调各类图书馆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
  (五)综合管理全市广播影视事业;统一管理、协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的监管。   
  (六)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报刊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图书、报刊、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审看。
  (七)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协调全市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发姻、研究、鉴定、出境和宣传工作;编制、申报、核拨、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代理机构;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   
  (九)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十)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 
  (十一)综合管理全市文化科技工作;指导本系统科研开发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  
  (十二)指导、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有关工作;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工作以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四)研究制订全市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筹集)的文化建设经费;组织实施全市性文化广播影视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相关行业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负责外地新闻机构驻甬记者站的行业管理。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对外文化交流处)
  组织、协调、督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保密、安全生产、卫生、档案、信息、督查、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本局政府网站建设及局域网络管理;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承办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出入境报批手续,负责本系统人员因公护照的办理工作;牵头办理有关提案、议案;负责全局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江武吉
  电话: (0574)87189109、87189110、87189119
  传真:(0574)87366006
  EMAIL: c_bgs@nbwh.gov.cn

  政治处
  负责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党委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纪检监察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系列职称评聘(考试)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因公(私)出国(境)的政审工作;负责、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处室承担文化社团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人:李忠浩、陈延群
  电话:   (0574)87189121、87189122
  传真:   (0574)87342221
  EMAIL:   c_zzc@nbwh.gov.cn

  行政审批处
  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认定、验收、初审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备案;负责行政许可延续的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文连台
  电话:   (0574)87189127、87189128
  传真:   (0574)87247719
  EMAIL:   c_spc@nbwh.gov.cn

  计划财务处
  拟订并监督实施局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局系统财务计划、预算编制和机关财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文化经济政策;指导、管理系统内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审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文化艺术、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事业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核拨、检查和监督使用;负责对广播电视行业性管理职能相关经费的管理;监管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人:   谢秋潮
  电话:   (0574)87189131、87189132
  传真:   (0574)87342117
  EMAIL:   c_jcc@nbwh.gov.cn

  文化产业处(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扶持、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立项论证;统计、分析与评估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档案;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科研项目的推广。
  负责草拟文化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文化政策研究,提出文化体制改革意见;牵头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事宜;受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指导、监督文化行政法规的实施;负责全系统法制建设、普法教育以及文化法规的宣传。
  负责人:林立群
  电话:   (0574)87189126 、87349400
  传真:   (0574)87349125
  EMAIL:   c_cyc@nbwh.gov.cn

  科技处
  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指导、协调新技术及科研开发、成果申报和推广使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规划,管理、协调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受委托对申请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的单位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与信息化建设。
  负责人:缪才林
  电话:   (0574)87189135、87189136
  传真:   (0574)87189170
  EMAIL:   c_kejc@nbwh.gov.cn

    文化市场管理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实施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核、报批全市出版物批发等企业的设立和有关注册事项的变更;指导、协调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黄、打非”办公室)职能。    
    处长:徐位岳
    电话:0574-87189141、87189142
    传真:0574-87275020
    EMAIL:c_scc@nb7000.net

  文化市场管理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实施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核、报批全市出版物批发等企业的设立和有关注册事项的变更;指导、协调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黄、打非”办公室)职能。
  负责人:   李仲祥 
  电话:   (0574)87189141、87189142
  传真:   0574-87275020
  EMAIL:   c_scc@nbwh.gov.cn

  文化艺术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专业艺术、广播电视艺术、群众文化、少儿文化、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管理、协调全市专业艺术、广播电视艺术的创作、生产和群众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市本级艺术表演团体、广播电视艺术单位和群艺馆、专业剧场、图书馆的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大型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全市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发展。  
  负责人:   汪志铭、张武刚
  电话:   (0574)87189156、87189157
  传真:   (0574)87349941
  EMAIL:   c_ysc@nbwh.gov.cn

  文物与博物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管理文物的发掘、鉴定、保护与抢救工作;组织推荐、申报各级文保单位;负责审核、报批各级文保单位的维修方案,编制文物维修经费预算,组织维修项目竣工验收;指导文博单位业务建设;审核、报批文博单位重大展览项目及藏品借用、交换和调拨;负责组织博物馆风险等级确定和文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管理;负责利用文保单位拍摄影视剧和举办展览等活动的审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配合公安、工商、海关打击盗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承担市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组织、协调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负责人:   邬向东、徐建成
  电话:   (0574)87189146、87189147
  传真:   (0574)87349941
  EAIL:   c_wwc@nbwh.gov.cn

  广播影视处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本级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监管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导向;负责对广播电视播出情况的日常监管;负责对本辖区开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广播电视播出进口节目的内容;监管广播电视广告的播放;负责广播电视开办群众性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核和检查;负责市本级和县(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和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节目套数和跨地区经营等事项的审核;负责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核;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的审核;负责设置卫星电视接收、传输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开展境外卫星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负责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审核;负责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审核;负责市本级和县级广播电视机构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证明审核;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许可及变更终止的备案;负责数字电视等新增值业务的行业管理;指导广播电视学术团体开展工作。
  负责人:   徐位岳、赵丑师
  电话:   (0574)87189148、87189151
  传真:   (0574)87189169
  EMAIL:   c_gbc@nbwh.gov.cn

  新闻出版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印刷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各类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开发行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的日常审读和年检审核;负责对申请出版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审核、报批,对申请出版图书型内部资料的审批;负责市属出版社的选题审核、重大选题图书印前审验;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依法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外地报刊社驻甬记者站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印刷(复制)业经营活动;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企业的审核、审批、变更、注销备案等;组织指导全市印刷企业的年检换证;指导印刷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开展业务活动。
  负责人:   乔玉铭、李怿人
  电话:   (0574)87189154、87189155
  传真:   (0574)87287154
  EMAIL:   c_cbc@nbwh.gov.cn

  机关党委
  负责人: 胡文权
  电话:   (0574)87189137、87189138
  传真:   (0574)87189138
  EMAIL:   c_hwq@nbw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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